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Bioactive Molecules Research and Evaluation
財政局關于調整《天津市2017年
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》
適用范圍的通知
各市級預算單位,各區財政局,各集中采購機構:
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現將《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》中“一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(一)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”的適用范圍調整為“津內單位”,其余內容保持不變。
各駐津外單位,對采購預算金額在20萬元以上(含20萬元)的項目,應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實施分散采購,可在當地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。